環境噪聲檢測標準(thestandardfortheenvironmentnoise)是為了保護人們的健康和生活環境,規定噪音的允許范圍。原則應以保護人們的聽力、睡眠和休息、交談和思考為基礎,具有先進性、科學性和現實性。環境噪聲的基本標準是環境噪聲標準的基本依據。大多數國家參照國際標準化組織(ISO)推薦基數(如睡眠30分貝),并根據國家和地方的具體情況制定。
不同地區的室外噪聲檢測標準和不同使用要求的室內噪聲檢測標準是一種環境標準。制定此類標準的目的是控制噪聲對人的影響,為合理采用噪聲控制技術和實施噪聲控制立法提供依據。
強烈的噪音會對人的生理和心理產生不良影響。在日常工作和生活環境中,噪音主要導致聽力損失,干擾對話、思考、休息和睡眠。按照國際標準化組織(ISO)調查顯示,在85分貝和90分貝的環境中工作30年后,耳聾的可能性分別為8%和18%。在70分貝的噪音環境中,很難交談。根據工廠周圍居民的調查結果,白天50分貝,晚上45分貝是干擾睡眠和休息的噪聲閾值。
美國環境保護局(EPA)1975年提出了保護健康和平的噪聲檢測標準。中國還提出了環境噪聲的允許范圍:夜間(22:00至次日6:00)噪聲不得超過30分貝,白天(6:00至22:00)不得超過40分貝。
中國目前的國家標準是GB3096-2008、聲環境質量標準和GB22337-2008、社會生活環境噪聲兩大標準。其中,《聲環境質量標準》規定了五類聲環境功能區域的環境噪聲限制和測量方法,適用于聲環境質量評價和管理,但不適合機場周邊地區受到飛機通過(起飛、降落、低空飛行)噪聲的影響;《社會生活環境噪聲》規定了設備、設施邊界噪聲排放限制、價格限制、價格限制、價格限制、價格限制